4月19日,韓國珍島,一名“歲月”號乘客的家屬在簡報會上對一個警察揮拳相向。
  “歲月”號沉船搜救徹夜進行,陸續打撈出遺體。
  據新華社 韓國調查人員20日公開的通話記錄顯示,“歲月”號客輪遇險後,船員與位於珍島的船舶交通管制中心保持聯絡半小時有餘,卻沒有按照對方指示採取放下救生艇等措施。直到聯絡中斷,船長才下令棄船。
  未遵指示
  把44艘救生艇放到海裡
  韓國海洋警察當天發佈的通話記錄顯示,“歲月”號16日發生傾斜後,船員於上午8點55分左右向濟州船舶交管中心發出遇險信號,大約11分鐘後與珍島船舶交管中心取得聯絡,直至9點37分聯絡中斷,在31分鐘內通話11次。
  客輪9點左右告訴濟州方面,“動不了了”,隨後向珍島交管中心重覆這一信息。
  9點18分,一名船員告訴珍島交管中心:“我甚至一步也挪不動。我正扶著牆,幾乎站不住。”
  韓國聯合通訊社援引調查人員的話報道,通話開始時,珍島交管中心獲知“歲月”號正在傾斜,指示船員疏散乘客,把救生艇放到海裡,但船員在通話中沒有表示已採取這些緊急措施。韓國媒體說,客輪所配44艘救生艇只放下了兩艘。
  調查人員說,聯絡中斷後,船員似乎立即開始只管自己逃命,卻丟下數百乘客不顧。韓聯社說,船員和部分乘客跳海時,船身已經傾斜60度以上。
  “歲月”號發生傾斜時,船長李俊錫只是要求乘客穿上救生衣,待在原地別動,而沒有立即下令疏散。根據通話記錄,珍島交管中心與客輪最後一次聯絡時才得知疏散令已經下達,而多名獲救乘客說,他們根本沒聽到廣播里命令疏散。
  船員與交管中心
  對話半小時答非所問
  通話記錄顯示,“歲月”號與珍島交管中心的聯絡在相當一段時間“答非所問”。
  9點24分左右、即船身開始傾斜大約半小時後,一名船員連續三次問珍島船舶交管中心,如果棄船,乘客能否馬上獲救?隨後幾次通話中,客輪方面稱已經不可能讓乘客移動,甚至“不可能廣播”發出指示。
  “即便不可能廣播,請到船艙去,讓乘客穿上救生衣,穿更多衣服。”9點24分,一名交管中心官員催促說。此時距離客輪首次發出遇險信號過去29分鐘。
  一名暫不清楚身份的船員問:“如果這艘客輪疏散乘客,你們能救他們嗎?”交管中心回覆:“至少讓他們戴上救生圈,讓他們逃!”
  這名船員再次問:“如果這艘客輪疏散乘客,他們會馬上獲救嗎?”那名交管中心官員重覆說:“別讓他們光著,至少讓他們戴上救生圈,讓他們逃!”
  “拯救‘歲月’號客輪的人命……船長應當自己作出疏散他們的決定。我們不十分清楚情況。船長應當作出最後的決定,決定你們是否疏散乘客。”
  那名船員說:“我不是說那個。我是問,如果他們現在疏散,能馬上獲救嗎?”
  交管中心官員隨後說,海警巡邏船將在10分鐘後抵達。不過,這名官員沒有提到,另一艘民用船已在附近,並且已經告知交管中心會搭救跳海乘客。
  三副掌舵時
  下令急轉彎使客輪傾斜
  珍島交管中心直到9點37分、即最後一次通話時才知道疏散令已經下達。一名船員說:“人們正設法從船的左舷疏散。我作了廣播,但人們無法轉移到左舷。”
  一些海事安全專家說,像“歲月”號這樣同時運載大批車輛的渡輪性客輪,容易快速傾斜,遇險後即便不立即疏散乘客,至少也應把乘客集合到甲板上,做好棄船準備,而船長本可以一面設法恢復船身平衡,一面讓乘客準備逃生,以減少人員損失。
  檢察官20日說,已經禁止包括獲救船員在內的三四十名相關人員出境。韓國檢察總長金鎮台命令檢方對“歲月”號業主和運營商清海鎮海運公司發起調查。
  檢方當天向法院請求延長對船長李俊錫、三副樸某和舵手樸某的拘留調查,以查清船員是否存在其他過失行為。警方19日以涉嫌職務過失致死等罪名為由逮捕這三名船員。如果法院批准,拘留期將從現在的20天延長至30天。
  調查人員說,三副樸某在“歲月”號工作只有6個月,是第一次駕駛這艘大型客輪穿過事發海域那條狹窄且水流湍急的水道。樸某掌舵時下令急轉彎,可能是客輪發生傾斜的原因。檢察官說,樸某一直拒絕告訴調查人員為什麼急轉彎,她在接受訊問時出現“心理休克”並暈倒,但她說不需要接受治療。  (原標題:接救援指令半小時都未疏散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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