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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蔚岡(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消息稱蘇州禁用滴滴等打車軟件,接入官方平臺才許入。電召平臺要求打車軟件接入,意味著所有後臺信息都要由其控制。大家本是競爭對手,為什麼要把數據給你?惡劣之處不止於此,每年還要繳4.8萬接入費。
  @DG_AnsonLee:陝西衛計委回應中學售安全套:主要防艾滋,引不小爭議。這個問題就如同當下被討論的“棄嬰島”一樣,它根本不是問題發生的關鍵,這種補償性的做法出發點是對的,卻受到社會質疑,況且並沒有顯示有加重某些現象的發生,需要的是如何正確地加強引導。必須認識到,醜陋的(社會)現象不會因為質疑而消失,許多潔癖性的管理方式其實是自欺欺人。
  @諸大建(教授):國務院大規模推出基礎設施社會參與項目,但是蘭州威立雅污水事件,對老百姓支持PPP(公私合營)模式產生了陰影:企業能保證項目的公益性嗎?這裡有兩個關鍵問題:一是要外企、民企、國企公平競爭,第二個不能靠拉關係,發現真正既有效率又提高老百姓效益者;二是搞PPP是放鬆了進入門檻,但政府監管責任應該加重。
  @人大工作者朱恆順:日前,國家信訪局出台文件引導逐級信訪,明確越級上訪不再受理。事實上,近年來國家的法規一直是要求“逐級上訪、就地解決”的。問題是,民眾到北京上訪時,相當多的人本來也不指望國家信訪局直接受理,而是為了給本地政府施壓,逼迫地方政府“就範”。
  @游識猷:韓國沉船是慘痛悲劇,但若一味建議未受逃生訓練者在危急時刻不聽指令,生還概率未必上升,更可能下降。建議居安思危,平日多接受逃生訓練,遇事時才可能判斷此刻指令是否合理,是否應該遵循。如果發現指令不合理,保命優先。至於專業人士,還請記住,標準程序>上級威權。
  @孫春龍(公益人士):壹基金髮律師函要求“四月網”對傳播“貪污3億捐款”賠禮道歉。公眾對公益機構的質疑,應有邊界。以吸引眼球的無釐頭質疑,會給公益機構帶來巨大的成本和損失,損害的也是捐助者利益。而公益機構顧及太多,往往委曲求全,致使此類事件愈演愈烈,公益機構成了軟柿子。公益界的大佬如此,小機構更是只能忍氣吞聲。
  @陸刃波(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格蘭仕員工打砸事件與格力“血汗工廠”為家電企業敲響警鐘。此類事件爆發與部分家電企業長期奉行低價戰略有關,隨著生產力成本上升以及原材料價格上漲,價格戰難以為繼,各環節壓縮成本的結果就是員工收入受到擠壓。另外,員工主體正向90後過渡,如何關註他們的成長也是整個行業思考的大問題。
  本期主持:張燕
  歡迎推薦或自薦好微博至@新京報評論,將擇優刊發,並付稿酬。  (原標題:微言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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