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雷)今天上午,記者從公安部網站獲悉,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打好反恐人民戰爭。舉報獎勵辦法要充分體現“重金獎勵、及時兌現、規範運作和嚴格保護舉報人”幾項原則。
  近日,《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已下發各地公安機關。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抓緊研究制定舉報獎勵辦法並予以公佈。各地要明確獎勵範圍和標準,及時兌現獎勵承諾。
  各地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要根據查證情況和其對防止暴力恐怖事件發生、偵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獲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發揮的實際作用和效果,劃分為若干等級,分級給予現金獎勵,具體分級獎勵金額由省級公安機關根據本地實際經濟狀況確定。
  《通知》還特別強調要嚴格保密制度,做好對舉報人的保護工作。
  北京:一級線索獎4萬
  記者瞭解到,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群眾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辦法》規定,警方將對群眾舉報且被北京市公安局採用的涉恐涉暴線索,根據其作用、效果等進行等級評定。
  一級線索不低於40000元。二級線索不低於20000元、不高於30000元,並視發揮的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原標題:公安部:依防暴恐效果分級獎勵 下發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暴恐犯罪舉報獎勵機制 謊報警情要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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