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備受關註的吳英案有了最新進展。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及代理人藺文財,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浙江東陽市警方刑事拘留後,東陽市檢察院對兩人作出不批捕的決定。目前,兩人的刑事強制措施已經變更為取保候審。東陽警方表示,吳永正涉嫌嫖娼,但被暫緩執行拘留處罰。
  因主觀故意證據不足不批捕
  2014年3月,東陽市政府成立吳英案資產處置組,副市長陳軍任組長。7月23日,吳永正、藺文財以陳軍曾向吳英索取賄賂為由,以申請陳軍迴避的方式向東陽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單位舉報,併在藺文財自建的“中國民告官”網站及個人微博上散佈所謂“陳軍索賄”一事。
  7月25日,陳軍向東陽市公安局報案,警方開展調查後發現吳永正、藺文財存在實施誣告陷害的重大嫌疑。7月29日、30日,兩人先後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
  8月28日,東陽市公安局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吳永正、藺文財。
  根據法律規定,構成誣告陷害罪的條件必須犯罪嫌疑人有主觀故意,即明知自己捏造事實會對被告發人產生追究刑事責任的後果。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吳永正、藺文財尚不符合逮捕條件,因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東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批捕並不代表吳永正、藺文財罪名不成立,而是案件證據尚不充分還要繼續偵查,不過,二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因此將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吳永正涉嫖娼面臨行政拘留
  前天晚上,網曝吳永正涉嫌嫖娼,將繼續面臨行政拘留處罰。
  昨天下午,記者向東陽警方核實,吳永正涉嫌嫖娼確有此事,但被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處罰。至於暫緩的原因,何日執行等問題,東陽市警方未做回覆。
  對此,吳永正辯護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楊照東律師表示,據他從吳永正處瞭解到的情況,“公安機關認定其有嫖娼行為可能存在一定問題”。楊律師表示,他將於近期與其他辯護律師前往東陽,就行政處罰的相關情況作進一步瞭解,並提出法律意見。
  同時,對於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罪等罪名被刑拘問題,楊照東律師認為,吳永正的行為僅是幫助吳英核實陳軍的身份,目的是提出迴避申請。該行為無論從客觀行為方面還是主觀目的方面,都與誣告陷害有本質的不同。在此情況下,東陽檢察機關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是正確的。
  根據警方材料顯示,吳永正從2008年至2014年9月與葉某、王某等賣淫女進行性交易,花費嫖資達20萬元。目前,葉某已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王某則被公安機關收容處罰。
  ■對話當事人
  吳永正:會在合法前提下繼續維權
  4日,吳永正離開看守所前,記者對他進行了獨家專訪。
  穿著灰、藍色T恤的吳永正顯得比外界流傳的照片上瘦了些。“我想對陳軍副市長說聲對不起。”吳永正說,“因為這件事情,給陳軍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響,這不是我的本意,對此我感到非常後悔!非常抱歉!”
  吳永正在採訪中一直強調,自己並沒有實施誣告舉報陳軍的行為,堅持這隻是“弄錯了,是個誤會”。吳永正表示:“我見過吳英在獄中寫的‘情況說明’,但後面要求陳軍迴避資產處置的具體事情都是藺文財在操作。”
  吳永正認為,藺文財
  作為吳英的代理人,應該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行使代理職責,如果吳英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他應該及時進行制止。
  對於吳英案的資產處置,吳永正表示,自己不同意將本色集團的資產作為贓款贓物處置,同時堅持認為吳英的資產應該能夠償還欠款。但他並不反對陳軍擔任資產處置組長。“我希望政府能儘快在公正、公開、公平的情況下,進行吳英的資產處置工作,給債主們一個交代,也給吳英一個說法。”
  “出獄後,我還會堅持維護自己和吳英的合法權益,不過一切都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吳永正說。
  藺文財:為東陽市檢察院決定點贊
  昨天下午5點多,辦理完強制措施變更手續後,藺文財在朋友的陪同下離開金華市看守所。
  在接受記者獨家專訪時,藺文財說:“我要為東陽市檢察院作出不批捕的決定點贊,他們做出這樣的決定是非常不容易的,這體現他們對辦案的嚴謹,也是我國司法的進步。”
  “我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根據吳英的要求申請陳軍迴避並無不當。遞交申請後,東陽市政府通過媒體公開回應稱,陳軍並未受賄,但我並非檢舉陳軍受賄,而是申請其作為曾被吳英舉報對象迴避。東陽市政府答非所問。”藺文財表示,“我強烈要求東陽市公安局對我涉嫌誣告陷害罪進行撤案處理,而不是目前的取保候審。如果不對‘假案’進行撤銷,就是警方認為我有罪,我要求再回看守所,再繼續偵查,還回清白。”
  藺文財表示會堅持為吳英案維權。“目前我最大的呼籲是,不同意將本色集團的資產作為贓款贓物處置,這也是浙江省高院一些負責人的意見。因為贓款是對判決以內的涉案財產,而東陽市公安機關並未將吳英資產移送,法院也未對該資產作出判決。這些資產只是涉案財產,應當用來償還給債權人。”
  據京華時報記者王莉霞新華社  (原標題:吳英父親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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