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
  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報道 昨日,記者從江門市教育局獲悉,該局日前制定的《江門市民辦教育機構年度檢查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規定,市直民辦教育機構兩年年檢不合格,將吊銷辦學許可證。
  按照《辦法》,每年11月至次年2月為學校自查階段。次年3月為實地檢查階段,江門市教育局將組成檢查組對學校進行檢查。
  (原標題:兩年年檢不合格民辦學校丟證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wiqre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